正义网成都11月2日电因与公司领导起冲突,卿立富所带的塔吊班整体被公司强行辞退。为泄私愤,师傅卿立富带领徒弟龙建华深夜爬上工地塔吊,用扳手扭松并卸下后臂“标准节”上4颗大螺丝钉,导致次日塔吊施工中发生倒塌,造成塔机机身和在建房屋房体受损超过800万元。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将师徒两人批准逮捕。
卿立富因所带塔吊班组被一在建小区工地项目部整体辞退,为发泄不满,2015年8月22日22时许,卿立富驾驶车搭乘徒弟至之前工作的在建小区工地内的13号楼1号塔机处,用携带的活动扳手拆除了该1号塔机塔身的标准节螺丝共计4枚,后逃离现场。8月23日7时许,被拆除标准节螺丝的塔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垮塌,造成塔机操作人员一名鼻梁骨折,塔机机身和在建房屋房体严重受损超过800万元。
成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破坏生产经营罪相对少见,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
我国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涉嫌上述犯罪活动的责任人,需要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工朋友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不平之事,切莫一时冲动,意气用事,从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应采取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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