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竟利用网络重蹈覆辙。近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被告人韩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3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27.2万元;另3名被告人张某、胡某、李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至1年、罚金2万元和1万元。
韩某某系安徽金寨县60后无业游民。2012年7月因涉嫌网络传销被湖北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改为监视居住。起初韩被监视的几个月里循规蹈矩,表现很好。但同年12月,韩暗地里又“旧病”复发,与薛某合伙建立“创享未来国际会所”,并选择次年元月18日的“黄道吉日”开业运作。
其会所是一个有组织、有等级、拉人头、无产品、可分红的网络传销网站,运营方式是在网上拉人入会,会员入会首先须交纳4900元的入会费,经后台确认激活后才能成为会员,须发展2名下线才能成为钻石会员;每推荐一新会员加入可获1200元的奖励。
其后,韩某某因与薛某发生矛盾,两人便散伙。随后,韩某某相继拉上张某、胡某、李某发展成二级传销骨干;韩某某负责在互联网上为新进会员讲解网络传销知识,张某则负责互联网后台操作,对新会员汇款总账户进行管理和分红资金分配,胡某与李某两女青年则利用网络宣传会所信息不断发展下线。
2013年11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了该会所,查实其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的款项累计达391万余元,韩某某从中获利27万余元,张获利18万余元,胡获利18万余元,李获利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