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经过浙江省龙游县检察院的监督检察,浙江省金华监狱对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重新犯罪的罪犯詹金祥进行了收押。
詹金祥是龙游县模环乡人,因贩卖毒品罪于2014年2月14日被浙江省建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同年5月12日因身患尿毒症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由龙游县模环乡司法所负责对他进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詹金祥听信他人“谣言”,认为自己身患重病,再次犯罪的话,法律依旧“拿他没办法”,于是再次走上了“以贩养吸,以贩养病”的犯罪之路。
2014年12月25日,詹金祥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他身患尿毒症,龙游县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专门征询了检察机关的意见。龙游县检察院鉴于詹金祥属重新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等情况,作出不适宜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2015今年9月18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对詹金祥作出了数罪并罚的判决,共计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判决后,龙游县检察院又积极与浙江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金华监狱、县法院、县看守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终于成功将詹金祥收监交付执行,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一些“尚不安分”的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