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6岁的马虎是安徽省阜南县一名货车驾驶员。今年3月28日上午,马虎持C1证驾驶车牌号为皖K牌照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行驶时,因轮胎破损,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于是,马虎将车开到李某经营的“汽修店”修补轮胎。这是个小活,李某钻到车底下不一会便将轮胎修补好了。
付钱后,马虎爬上货车准备离开。然而,他没有注意到此时李某仍在车底下进行收尾工作。就这样,重型自卸货车直接从李某的身上碾压了过去。店员见状,赶紧上前猛拍车窗,大声呼喊马虎停车。等马虎意识到出大事了停下车来,一切都晚了。李某腹部受重伤,送医后被诊断为碾压至内脏破裂,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现场勘查,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虎过错行为系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当日,经阜南县公安局决定,马虎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另查明,马虎曾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5年2月1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虎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以外,驾驶机动车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负刑事责任。
案发后,马虎及时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马虎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其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判决马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