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是保障公众医疗健康的医疗产品,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盾牌。该案的办理,净化了医疗器械销售环境。”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办结了一起涉及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公益诉讼案件,该院检察长王利表示,将继续履职尽责,推动规范相关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021年8月,城东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的两家土特产商行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情况下,销售二类医疗器械便携式氧气呼吸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且呼吸器属于易燃易爆品,有爆炸风险,若产品质量无法保障,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2021年9月,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大监管力度。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违法商户及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便携式氧气呼吸器,并以此项工作为契机,结合疫情防控开展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相关单位242家,责令整改23家,全力保障了辖区内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李维 王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