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柯俊青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一案,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获得法院全部支持。
三亚市检察院查明,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项目于2007年年底启动建设,建设范围位于甘什岭森林公园中的保护区内,总占地面积1588.8亩。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经土地利用规划许可、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三次被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毁林行为并办理相关手续,但该公司拒不执行行政命令而继续实施违法行为。
在随后10年的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两次被行政罚款达2600余万元,多次被责令停业整顿和恢复生态,直至2019年6月,保护区管理站对高尔夫球场进行了全面封停,高尔夫球场完全停业。经鉴定,高尔夫球场项目占用的保护区范围内323.1亩林地和园地遭到严重损毁,植被群落生物多样性及物种丰富度遭到完全破坏,原有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丧失,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约3205.92万元。
三亚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赔偿非法侵占省级自然保护区期间造成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947.52万元、赔偿林木资源损失22.76万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35.64万元、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41万元,共计3246.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