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占江
员 谭 燕
4个犯罪团伙、10多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动物走廊私自架设高压电线等方式,非法猎杀7种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5月29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龚大林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此,跨越湘、鄂两省的石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大系列案全部审结。该系列案的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到三万元。
私架高压电线动物走廊成“死亡地带”
2012年8月至9月期间,湖北人王成平、程忠民、陈喜正(在逃)、龚大林、陈正平、董学成与湖南石门县的汪兵初、覃长明(在逃)等人,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明知林麝、黑熊等野生动物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壶瓶山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情况下,以王成平住房为落脚点,窜至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神景洞村“童人岩”、泉坪村“会家坡”山林中及湖北省鹤峰县燕子乡朝阳村大湾山林中选定动物必经之地砍开一条“走廊”,然后在“走廊”上架设两条电线,火线离地面30至50公分,间隔3、5米用木桩支起来,零线放在地上,形成闭路。电线尽头的电瓶供电后,通过升压器能产生数万伏高压,再强壮的动物只要碰到火线,马上就会成为导体,强大的电流瞬间将它击倒。
这几条长约500米的电网“走廊”成为动物的“死亡地带”。夜晚作案时,他们两人一组就呆在附近轮流值守。动物“触电”后,捕猎者身边的报警装置马上会发出“滴滴”的报警声。就这样,在9月中下旬的10多天内,先后有多头(只)野生动物“触电”身亡,成了不法分子的囊中之物。
这些不法分子先后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2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5头、红腹角雉2只、鬣羚1头以及野猪等其他野生动物多头。
2012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唐忠兵在未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分4次以总价人民币59400元收购黑熊5头,后又将其中的4头黑熊以总价50000元出售给未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被告人腾学党,将其中的1头黑熊以18000元价格出售给了未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的被告人李民初。李民初收购该黑熊后,又以21000元的价格转卖给赵顺国(另案处理),赵顺国再转卖给了贾开友(另案处理)。案发后,石门县森林公安局在被告人腾学党的寄存处扣押了黑熊肉9块、熊掌16只,在贾开友处未扣押了黑熊肉6块,熊掌1只。三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4犯罪团伙非法猎杀7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2年9月26日下午,石门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湖北省五峰县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同行打来的电话,称有一个名叫王成平的人涉嫌在壶瓶山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而且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石门县森林公安局立马派一个侦察组先期赶往湖北五峰县开展工作。办案民警初步了解了王成平涉嫌犯罪的大致案情。
经过询问,王成平供认,从9月11日至22日,他先后伙同龚大林等人用电网非法猎杀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腹角雉1只、斑羚1只、黑熊3头。追问赃物去向,王成平交代说,3头黑熊和1只斑羚是他用骡子驮下山,以32800元的价格卖给了湖北鹤峰县一个名叫的“唐红儿”的人。
办案民警根据侦查的情况可以确定,王成平一伙非法猎杀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成立,而且案发地就在湖南省石门县森林公安局的辖区。
办案民警根据王成平的交待,顺腾摸瓜,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在鹤峰县森林公安局同行的协助下,将唐忠兵顺利抓获。
根据唐忠兵的交待,扯出了一个叫陈喜正的人。陈喜正的弟弟名叫陈正平,43岁,也是三溪村人。他从事野生动物养殖,办案民警以检查相关手续为由,顺利将陈正平带回鹤峰县森林公安局。
突审的结果,陈正平并没有参与王成平他们一伙作案,但他牵出的是另外两个团伙。
根据对陈正平和王成平的审讯,所有的猎获物都集中流向了唐忠兵,而他只承认收购了一头黑熊,显然没有如实交代全部作案事实。
经过艰难审讯,唐忠兵也只说他把一头熊卖给了鹤峰县太平乡茅坝村1组村民李民初。
李民初长期从事中药材和野生动物收购,道行颇深,行踪不定。摸清他的住址后,民警乘坐的民用车经过李民初屋门口时,发现李的摩托车就停在屋前,屋内还有几个人。办案民警迅速下车直往内扑。李民初正在和别人做野生动物交易而被抓个正着。民警当即从其家中3个冰柜内搜缴了部分野生动物肢体。
抓获汪兵初没是在这天凌晨5点,办案民警围住其屋子后将他从床上拎了起来。经询问,汪兵初交代,他和同伙曾在屋后的大山上作案多起。民警不仅在他家收缴了一个电瓶,还在他指认的现场收缴了电网。
唐忠兵见一个个犯罪分子纷纷归案,最终顶不住了。他承认自己先后收购了黑熊5头、野山羊1只、獐子5只、果子狸6只以及野猪等。其中,除卖给李民初的那一头外,其余4头黑熊卖给了一个诨名叫“腾老二”的人。
“腾老二”叫腾建开,鹤峰县太平乡坛子洞村1组村民。于2012年10月2日下午,办案民警在腾建开屋门口蹲守,天快黑时,腾建开提着一袋蛇回家时,被办案民警拿获,并从家中冰柜内搜出两只尚未肢解的整体斑羚。
龚大林等人由于出逃,被石门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的在逃人员。2013年12月26日9时,鹤峰县公安局燕子乡派出所民警在集镇进行巡逻盘查时,发现了龚大林,并将其抓获。
这一非法猎杀、收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先后有4个犯罪团伙、10多名犯罪嫌疑人参与非法猎杀7种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残忍肢解了22只(头)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这一系列案由公诉机关分四批次陆续向石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成平、程忠民、董学成、陈正平、汪兵初、龚大林,违反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法规,以架设高压电网危险方法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属实,罪名成立。
被告人唐忠兵、腾学党、李民初违反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被告人唐忠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腾学党属于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忠兵非法收购、出售黑熊5头,腾学党非法收购黑熊4头,李民初非法收购、出售黑熊1头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均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民初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出具的实行社区矫正的调查评估意见,对其适用缓刑。
最后,该院判决:被告人王成平、程忠民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董学成、陈正平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二万五千元;被告人汪兵初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唐忠兵、腾学党、李民初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唐忠兵、腾学党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民初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制网石门(常德)5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