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6月4日电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刘琪陶琛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以来湖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发布湖南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据了解,2019年以来,湖南法院共计审结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985件。其中,民事案件788件,行政案件693件,刑事案件1504件。
近年来,湖南法院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结合起来,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2018、2019年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后,今年又在全省部署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巩固年活动”,集中审判执行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加大对大气、水域、土壤、山林等污染和破坏案件的审理力度。
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伍胜介绍,湖南法院依法严厉惩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偷排漏排等行为,严惩非法倾倒危险固废、跨境倾倒危险固废,特别是非法倾倒医疗废物和废水等特殊有害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04件,严厉打击了破坏环境犯罪分子,震慑了不法分子。将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作为重要裁判因素予以考量,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88件。同时,湖南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境资源保护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具体行政行为,审结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693件。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一项重要任务,湖南法院还着力维护环境公共利益,2019年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8件。
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是服务保障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组织载体。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庭)15个,环境资源合议庭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