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关于林权纠纷案件。与以往的行政诉讼案件不同的是,这次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坐在被上诉人席上的,是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立辉。庭审现场,肖立辉对案件进行了答辩,并就法官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答。据了解,地级市副市长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在我市尚属首次,在全省也是第二例。
“作为副市长,在繁忙的工作中积极准备应诉与当事人对簿公堂,反映了政府领导社会治理理念已经发生转变。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诉讼行为,却会产生‘蝴蝶效应’,会督促行政机关更加谨慎行使行政权力,避免出现行政行为瑕疵而产生诉累,进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庭审现场的旁听人员陈媛有感而发。
据悉,此次行政诉讼案件是上诉人马某就林权证资格问题与其兄弟产生纠纷,仙居县人民政府根据事实作出撤销其林权证资格的决定,马某不服相继向仙居县人民政府、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台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继而马某提起行政诉讼。
“一方面,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考验了我们行政领导的法治素养;另一方面,通过诉讼我们更能了解民情民意,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政府不仅要依法行政,更要加大村民自治或者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定纷止争,避免诉累产生。”肖立辉表示。
自去年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以后,我市紧跟立法节奏,出台了《台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对出庭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并通过法治政府考核予以落实。据台州市法制办数据统计,去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2%,相比2014年68.8%的出庭应诉率实现了大幅增长。“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带动部门领导积极应诉,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在诉讼过程中充分展示,出庭应诉率的提高表明了法治政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跃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