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一年审结环资案件3363件

2019-06-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1393℃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获悉,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江西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55件,审结3363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18件,审结1197件;受理行政案件932件,审结1103件;受理民事案件1005件,审结1063件。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审结8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3件,审结68件。

一年来,江西省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在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环境利益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在办案过程中,全省法院更加突出刑事打击职能,对污染环境犯罪尽可能实行“三罚制”(自由刑、财产刑,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更加注重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否则无法律效力;更加注重行政机关履职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对依法履职行为予以支持,对行政缺位依法判决履行职责;更加注重公益组织提起诉讼对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据悉,江西高院还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基地建设、探索涉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提高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依法保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外,江西高院还公布了被告人俞某杰、何某标等八人污染环境案、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都昌县某环保科技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等十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