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
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受贿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力军利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污染控制司司长、副局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力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张力军的亲属,全国、北京市及丰台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张力军简历
张力军,男,汉族,1952年7月出生,吉林桦甸县人,理学硕士,经济师,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有色冶金系。
1969年12月在吉林省磐石县长崴子公社汶水二队插队。
1975年12月—1978年5月在吉林市锗厂三O四车间任代理技术员、副主任。
1978年5月—1984年6月在吉林市计划委员会任科员、副处长。
1984年6月—1989年7月在吉林省舒兰县先后担任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9年7月—1993年1月在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任局长、党组书记。
1993年1月—1997年2月任中国环境报社社长。
1997年2月—1998年7月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
1998年7月—2002年8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
2002年8月—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
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年3月—2013年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