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通过虚构采购合同、伪造签名的方式制造虚假交易侵占公司190余万元。2016年7月28日,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33岁的张某于2008年就职于赣州经开区一家从事制造业的公司,工作1年后调任公司采购部任采购员,主要负责采购公司的气体类、化学物品、包装类、石墨配件的部分物品。公司的采购流程是由采购员负责和供应物品的公司谈判,敲定价格后将合同递给公司分管领导,由领导签署完成之后,采购员负责跟踪货物的入库和付款。小额付款一般通过财务部直接转账,额度较大的则通过承兑汇票付款,由采购员在财务部签下空白收据、领取承兑汇票,再将汇票寄给卖方,等采购员收到卖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再用卖方的发票或收据从财务部换回之前签下的空白收据,这样一笔交易就完成了。
张某母亲患有乳腺癌急需手术治疗费用,可是张某手头拮据拿不出足够的钱给母亲治病,在一番思量之后,张某决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财用来应急。张某以采购员的身份先在电脑上填写好采购清单,通过模仿仓库管理员的签名伪造入库单,再从采购部拿到空白的付款申请单,在上面填写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等内容,在未经采购部经理审核的情况下,模仿采购部经理的签名伪造公司付款申请单,并通过互联网联系到外地的材料供应商虚开发票、收款收据、虚构采购合同,建立虚假交易的假象。之后,张某将从财务部领取的承兑汇票寄给该材料供应商,对方在扣除12%的手续费后将钱打到张某卡上。张某第一次就利用自己虚构的交易获得了10余万元,尝到甜头之后,张某逐渐不再满足于给母亲治病所需的费用,1年之内经过多次虚假交易侵占公司资产达190余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张某实得150万元。张某拿侵占来的钱财除了给母亲治病和结婚的花费外,还先后购得50多万元的奥迪A5、80多万元的路虎极光、20多万元的丰田凯美瑞三部车,其中的奥迪和路虎在开了不到1年的时间后就低价卖给了二手车行,光转卖的折旧费就耗费了近50万元。
2015年11月底,因上海和佛山两家供货公司涉及金票案,张某的公司被通知要配合调查,公司在核查时发现在这两家公司采购的货物的入库单在仓库找不到,询问仓库管理员当时的入库情况,管理员竟全然不知,对比入库单的签名时也发现不是仓库管理员本人所签,采购部经理也表示公司没有采购过这么多货物,因此怀疑是采购员在其中做了手脚。当天下午公司联系张某询问那两家供货公司的业务情况,张某回答的含糊不清说都记不清楚了,公司说明所查事实并让张某回去好好想想。几天后,张某主动打电话联系采购部经理承认伪造业务的事实,并交代了骗取资金的使用情况、还款计划、以及骗取资金的原因,上交给公司一份悔过书和一张还款保证书。在公司报案后,公安将张某带走并立案调查。
经检察机关审查为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赣州经济技术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