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柏洪被"双开"

2017-01-20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665℃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同意,省纪委对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柏洪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柏洪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未经批准多次因私出国(境);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用地指标审批、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柏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柏洪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东省纪委)

刘柏洪简历

1985.04-1990.11 在清远县清城镇政府工作;(期间1986.09-1989.07 在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专班审计专业学习 )

1990.12-1992.10 在清城区城市工作办公室工作;

1992.10-1993.06 任清城区下廓街道经济发展公司经理;

1993.06-1997.07 任清城区下廓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1997.07-1998.01 任清城区附城镇党委副书记;

1998.01-1998.09 任清城区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8.09-2001.06 任清城区龙塘镇党委书记;

2001.06-2003.03 任清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

2003.03-2005.01 任中共清城区委常委;(期间2001.09-2004.11 在湖南大学网络教育函授本科班财政学专业学习 )

2005.01-2006.11 任中共佛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6.11-2008.06 任清远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8.06-2008.07 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清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8.07-2010.06 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 清城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06年至2008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获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06-2010.08 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清城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0.08-2010.09 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清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0.09-现在 任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书记,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年1月当选为第六届清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