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2-1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74℃

1.怀安县左卫镇政府干部张玉魁违规收费问题。张玉魁在主管镇城建工作期间,在无收费依据情况下,安排收取村委会建设配套费等费用共计6.76万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7月,张玉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承德县磴上镇民政所所长吴海(非中共党员)违规发放救灾款问题。吴海在负责发放救灾补助过程中,不按人员名单及金额发放,私自将5000元发放给非救助人员。2016年11月,吴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南宫市吴村乡侯狼冢村党支部委员张林泽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张林泽在不符合条件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擅自盖村委会公章,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8万余元。2016年12月,张林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