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核集团所属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班子成员于2016年2月违规参加下属单位用公款支付、用公车接送的宴请,费用合计3427元。给予党委书记兼副所长张宗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纪委书记兼副所长吴潜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纪委书记职务,对所长兼党委副书记康椰熙、副所长董瑞林进行诫勉谈话。
2.中国石化所属胜利油田管理局胜利日报社于2016年春节期间,公款购买价值约24000元的年货赠送给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财务资产部有关人员。分别给予社长、党委副书记王喜春和党委书记、副社长、纪委书记张洪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收受年货的胜利油田管理局党委宣传部部长刘彦国、党委统战部部长朱克军、党委宣传部综合宣传科科长孙光明、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会计师赵金光、财务资产部资金管理科科长崔万军、财务资产部预算管理科科长曾永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中国联通所属甘肃省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马太平于2016年7月26日(周二)中午为其子举办婚宴,其中宴请公司部分中层干部及本部门人员24人,收受礼金5300元。给予马太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5300元礼金。对参加婚宴后,未返回单位上班的公司工会主席宋树森、高级业务经理谈静民给予通报批评。分别扣罚马太平绩效工资3000元,扣罚宋树森、谈静民绩效工资2000元。
4.中粮集团所属中粮米业(虎林)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人事行政部经理杨冬宇于2015年10月违规私自使用公车参加同学婚礼、办理私事,2015年11月在被公司拒绝报销个人KTV娱乐消费880元后改用加油费票据报销该笔个人娱乐消费。给予杨冬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职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总经理于文海进行诫勉谈话。
5.国投所属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0月、11月多次在单位食堂内组织超标准公务用餐和与公务无关的公款宴请。分别给予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张肇刚、原副总经理李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总经理王文俊、总会计师张文雄、总法律顾问邓乔林、总经理助理齐为人、综合部主任迟述波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6.中国中车集团所属北京二七机车有限公司法规事务部党支部于2016年8月13至14日,借开展党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参观北京古北口长城抗战纪念馆之机,顺道参观古北水镇景点,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员活动经费3436元支付了相关景点门票、食宿费用。给予法规事务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王君略党内警告处分。(驻国资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