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高坪乡副乡长谭彩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工程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2015年2月,谭彩萍在任副乡长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的高坪乡路灯亮化工程结余资金18950元非法占有,用于个人开支。谭彩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全额追缴至县财政。
2.松柏镇组织委员刘宗昂在户间道硬化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至11月 ,在松柏镇三坪村户间道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刘宗昂作为分管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履职不力,监督不到位,致使该项目质量不达标;在发现质量问题后,督促整改措施不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刘宗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顺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