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务公司一副总受贿162万获刑10年 “落马”副总称拿好处费理所当然

2014-04-10 来源:法制网 热度:2699℃

    江苏省南京市水务集团原副总经理尤博文,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万余元,于2013年年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记者近日获悉,上诉期内,尤博文并没有提出上诉。

    是什么原因让尤博文一步步走向职务犯罪的深渊?记者近日从南京市检察机关了解到其中缘由。

    一路高升

    已到知天命年龄的尤博文,原系南京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副处级),分管炙手可热的水务集团基建工作。

    1984年,尤博文大学毕业后留校执教,做过4年的大学老师,之后又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硕士毕业后本可以去大学或科研单位的他,来到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南京市水务集团前身)工作,当上了一名技术员。到自来水公司后不久,尤博文就因出色的工作能力被任命为一基层水厂生产科科长,1995年又被提拔为副厂长,负责全厂电器自动化工作,成为一名专业技术型领导。

    1998年10月,尤博文被任命为南京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水厂、站库建设和经管工作,分管基建工程处、经济管理处,并任高淳、板桥等4家合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他看上去性格偏内向,谈吐斯文,抛开受贿行为不谈,他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是值得肯定的。”办案检察官说。

    自担任集团副总后,尤博文身边出现了不少搞水务基建工程的人。水务集团工程由国家财政全额拔款“不差钱”,一些搞工程的老板们于是想方设法靠上“尤总”这棵大树。他们给尤博文送钱、送礼,然后从尤博文那里获得工程建设项目,获取更高的利润。

    索要房产

    在众多示好的老板中,尤博文尤其喜欢和李某在一起。李某是一名建设工程承包商,他会吃会玩,而且脑筋特别活。

    尤博文知道李某想要什么,他利用分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李某牟取利益。比如在工程招标时,尤博文会设置一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便李某中标。

    两人就这样相互利用,各取所需。从2002年至2013年案发,尤博文共收受李某给予的贿赂共计51万元,还有一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东郊小镇的住房。

    1998年,尤博文到南京玄武门一家歌厅唱歌时,遇见了服务员张丽(化名),后来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02年,张丽想买房,但还差几万元钱。有一次尤博文、张丽和李某在一起吃饭时,张丽提起此事。李某知道二人是情人关系,为了得到尤的关照,提出张丽差的购房款由他来出。尤博文表示同意。

    之后,李某给了张丽8万元,尤博文让张丽写了一张借条给李某。张丽用这8万元加上自己的钱购买了一套总价18万左右元房子。后来,尤博文让李某写了一张收到8万元的收条给张丽,但实际上尤博文和张丽一直到案发也没有归还过借款。

    2008年,尤博文为了和张丽约会方便,于是又想买一套房子。李某便以自己的名字在东郊小镇购买了一套总价16万余元的房子。李某将房产证及购房合同等手续锁进房子里的保险箱,将房子及保险箱钥匙都交给了尤博文。2013年4月,就在案发前一个月,李某提出将房子直接过户到尤博文的名下,但尤博文害怕被查出来未予同意。

    2011年,尤博文还安排李某帮自己的情妇或者家里人装修房子、安装暖气,买家具等,李某一一照办。

    变本加厉

    检察官在侦查中还发现了尤博文的多起其他受贿行为。尤博文利用自己分管水务集团基建工程的工作便利,先后收受张某、李某某等多人20余次贿赂,收受的贿赂中不仅有人民币、美元、欧元,还有商品住宅、度假村房子等。

    张某所在的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和机电设备安装及市政工程业务。2000年,张某通过做工程认识了尤博文。2001年至2012年,张某公司承接的南京市自来水公司某水厂扩建工程,工程总造价达5000万元。2003年,张某送给尤博文20万元,以感谢他在承揽工程等方面的帮助。第二年,他听说尤博文要出国考察,又送了两万欧元。

    当检察官问为什么敢收这么多钱时,尤博文回答,他帮张某的公司揽到几千万元的工程,所以觉得拿钱是应该的。

    李某某是一家私营企业主,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做电器业务,一来一去和尤博文熟悉了。2004年年底,尤博文对李某某说,他看到和县香泉湖度假村广告,让李帮忙买一套,李某某便以尤博文母亲的名义缴了房款。

    “尤博文在业务上一直对我比较关照。所以他提出让我替他支付购房款,我没办法拒绝。”李某某对办案检察官说。

    做土石方工程的秦某,曾先后向尤博文送了3万元人民币和1000元欧元。谈到为什么送钱给尤博文,秦某说:“我主要是看中他手中的基建审批权。”

    为了多捞钱,尤博文还让张丽经营建材门市部,他负责让承接水务集团工程的老板定点到张丽那里去购买材料。虽然价格比其他地方贵,但老板们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里咽”,谁也不敢得罪这个“财神爷”。

    2013年12月16日,尤博文特大受贿案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尤博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其受贿所得赃款145万余元及住房一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制图/李晓军

说“法” 预防腐败要从两方面下手

    分析近年来查办的反腐案件不难发现,不少“落马”官员身上都有“业务能力较强”的标签,南京市水务集团原副总经理尤博文也是如此,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说,“抛开受贿行为不谈,他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是值得肯定的”。

    业务精、能力强的官员因贪腐“落马”,这一现象值得警惕,也进一步说明,个别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还有欠缺。对于腐败问题,既需要严厉惩治,同时更需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腐败,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廉洁教育,一方面还要将廉政意识作为日常干部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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