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6-10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112℃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兰旗卡伦乡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刘佳杰(非党员)、乡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工作人员冯丽(非党员)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刘佳杰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126户危房改造资金160.84万元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冯丽在负责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工作失职,致使该乡不符合条件的4户违规获得预发危房补助资金5.51万元。2019年1月,刘佳杰、冯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2、兴隆县挂兰峪镇金山子村党支部书记陈立军等人未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陈立军和原村会计邢义民在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未认真履职,致使该村2户村民多领取危房改造资金2.1万元。2019年4月,陈立军、邢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3、隆化县七家镇刘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夏金跃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七家镇刘家沟村以20户名义申报扶贫养牛项目资金10万元,每户享受扶贫资金5000元。项目通过验收后,夏金跃私自决定,将10万元扶贫养牛项目资金按照每头牛5000元的标准违规分配给6户养牛村民。此外,夏金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夏金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平泉市台头山镇于杖子村村委会主任王志来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王志来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将本村死亡低保人员名单上报,造成于杖子村10名已死亡低保人员的家属冒领低保金1.64万元。2019年4月,王志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