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筹备了4年多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这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关注。香港《大公报》认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涵盖了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的指导,使中国的反腐败工作领域更宽广,社会上大量的腐败行为将受到监督。
单就反腐败的工作来说,被称为“廉政特种部队”的香港廉政公署颇有心得。作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卓有成效的反贪机构,其行之有效的调查、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贪模式,一直为全球许多机构效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些致力于反贪腐、隐姓埋名的“地下工作者”——“反贪腐卧底”,他们工作经历的精彩和惊险,完全可以和好莱坞大片媲美。
总部设在港岛中环东昌大厦的香港廉政公署,拥有1300多名职员,被称为香港最精干、反应最快速的“廉政特种部队”,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卓有成效的反贪机构。
在香港廉署里,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撒手锏”——卧底,即派工作人员打入怀疑有犯罪行为的机构内部,或者潜伏在犯罪嫌疑人身边,取得信任,搜集证据。30多年来,这批隐姓埋名的反贪“地下工作者”,令香港“廉洁之都”的美誉得以保持。
1.“大龄青年”为做卧底“装嫩”
现任香港廉署总调查主任的苏干明,当年就曾充当卧底,调查一桩贪腐案。离开校门多年的他,需要烫时尚的发型,到美容院敷面膜,扮成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还要收黑钱、大量饮酒、频繁出入夜总会,夜夜笙歌……受尽良心责备,但最后终于破了大案。
苏干明接受记者访问时回忆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游戏机产业大行其道,可说是商家的一块肥肉。负责发放游戏厅营业执照的影视娱乐事务处牌照部职员,自然成为商家贿赂的对象。1990年,廉政公署怀疑该政府部门内有人以个人或集团形式贪腐,于是展开了调查。
廉政公署决定派人进入影视娱乐事务处做卧底搞调查,这位卧底就是苏干明。当时28岁的苏干明,曾在
澳大利亚廉政机构工作了四五年,后来又为香港廉政公署效力了四五年。
为了到影视娱乐事务处做卧底,苏干明要扮成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行政主任,其难度跟扮成影片《逃学威龙》里的周星星差不多。为了了解当时大学毕业生的风貌,苏干明与廉政公署调查组的同事一起,到大学的餐厅里进行资料搜集,观察大学生们的衣着、谈吐,记录他们使用的时髦词汇。
苏干明笑着说:“当时我已毕业多年,年纪、打扮都与大学生格格不入,为了避免被识破真实身份,我除了要完全掌握嫌疑犯的背景,也要专程去大学餐厅里学习大学生们的衣着谈吐。最困难的是‘洗脑’,从心底接受即将扮演的角色,反复练习被叫到真名时毫无反应!”
掌握了以上所需的情况后,苏干明进行了“变脸行动”。他到发型屋做头发,又生平第一次到美容院里敷面膜、做美容,痛得大叫。“变脸行动”令他脱胎换骨。此后,苏干明加入影视娱乐事务处,成了一名发牌官,随时准备揭发贪腐罪行。
2.每天对着镜子提醒自己:我是卧底,不能被引诱!
加入影视娱乐事务处的最初3个月,苏干明苦无线索,每天都要处理排山倒海的发牌工作,这令他思绪混乱,开始担心情报是否有误,或是自己已被识破。就在他认为可以抽身而退的时候,一个“糖衣陷阱”却“适时”地浮出水面。
“当时和影视娱乐事务处的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吃的都是鲍参翅肚,喝的都是名酒,3个人吃饭便要5000多港元。他们又带我去夜总会,一边为我引荐商铺的老板,一边饮酒,还有美女相陪。他们见我吃喝玩乐都很享受,便认定我与他们一样,都是贪官!”苏干明细说了当年亲身经历的“受贿三部曲”。
果然,不久,同为发牌官的同事便塞了3万港元给他。当他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同事表示,有一家游戏厅的营业执照还未发出,而正是苏干明负责那家游戏厅的发牌事宜,并暗示他尽快办理。
在前来担任卧底之前,苏干明已请示过律政署(1997年7月1日起改称为“律政司”)。律政署的代表给了他“ 特赦令”:只要苏干明是在上司的指示下执行任务,便可免予起诉。
有“特赦令”在手,苏干明于是接受了这笔贿款。此后便财源滚滚——在半年里分得贿款30多万港元,相当于行政主任月薪的30倍!
说到这里,苏干明坦言:“当时,我的心跳得很快。一方面,要做贪官了,这与自己的性格有冲突;另一方面,我每天和影视娱乐事务处的同事在一起,产生了感情。所以,每天清早我洗脸时,都对着镜子提醒自己:我是廉政公署的调查主任,不能受引诱!”
充当卧底9个月,苏干明终于搜集到了足够的罪证。廉政公署将15名涉案人员缉拿归案。
3.“我怀疑你是廉署卧底”
在9个月的卧底生涯中,苏干明几次险被疑犯识破身份。最初,疑犯只是默默观察他的举动,之后借故登门拜访,3 个月后终于出动,约苏干明去“洗澡”。大家赤条条浸在水里,无法录音,苏干明只好强记谈话内容,事后将线索笔录下来。
苏干明与疑犯熟络后,仍不能疏于防范,有一晚大家喝酒喝到有点儿醉意时,有人突然对苏干明说:“我怀疑你是廉署卧底!”当时,苏干明灵机一动,回答说:“是!”大家都目瞪口呆。接着,苏干明幽默地说:“开玩笑吧!”此后便无人再追问。可见“无间道”生涯有多不易。
作为卧底,苏干明感到最难受的是,不能跟任何人,包括家人,透露调查的详情。他很庆幸娶到了一位百分百支持他且很有默契的太太。在他“失踪”9个月、有家不能回的日子里,太太从来不抱怨。在不能见面的日子里,他俩有一套特别的联络方法维系感情。苏干明的妻子摇身一变,成了他的“姐姐”。“我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不可能有太太,与她一起上街要称呼‘姐姐’。”
做卧底的人要经过“洗脑”,即使有人在街上直呼真名,也要置之不理。接近疑犯时,说太多话会露马脚,话太少又会令人怀疑。苏干明说,有一次,疑犯不断呼唤自己的假名,自己却良久未有反应,非常惊险。
卧底生涯总是危机重重。苏干明曾在凌晨时分和疑犯“交易”,幸好廉署的同事“总有一个在附近”,即使是再偏僻的地方,他也可以看到廉署同事的车,或者看见男女同事在毫无情调的地方“浪漫散步”,保护他的安全。
4.卧底没机会“再来一次”
与苏干明一样,Sunny(化名)也是廉署的卧底,曾协助廉署侦破多宗贪污罪案。
谈到多年当卧底的感受时,Sunny形容那是“百般滋味在心头”:孤单是难免的;每天的工作都要详细记录下来;一切有关调查的事都不能告诉任何人。所以,每当卧底行动进行得如火如荼时,Sunny索性连饭也不回家吃,以免在家人面前露出破绽。
不过,Sunny说,每次行动过后,都要面对不能言喻的失落。“也许是太投入吧,戏假情真,始终需要点儿时间才能把自己从扮演的角色中抽身出来。”
Sunny说,他从没因为当卧底而害怕,因为他知道,廉署的兄弟们就在周围。不过,当讲到一宗卧底行动时,他说自己曾担心过好一阵子,因为当行动发展到尾声时,他忽然发现,自己会和嫌疑犯一起被捕!
那次行动是他的首次卧底行动。一天,Sunny与一名嫌疑人在旺角,行经一家珠宝店,嫌疑人告诉Sunny,廉署正对自己进行调查,珠宝店内可能有“埋伏”,要Sunny小心提防。
Sunny认为,以“扮演”来形容卧底的工作最恰当不过:“其实做卧底就像在拍戏,要熟读剧本,要入戏,戏一定要逼真才不会被识破。卧底跟演员唯一的分别就是,卧底完全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
虽然如此,Sunny说,他从来不后悔当卧底,也不打算把卧底这个身份“洗底”。“我要借着扮演不同的角色,让贪腐分子知道,贪腐是一种高风险的罪行。”
5.“不能诱人犯法”是卧底的职业道德
香港廉署执行处成立于1995年,1999年起开办了亚洲第一个“卧底培训班”。培训地点是秘密的,每期的12 名学员至少要接受两个星期的“密集式”训练。培训内容五花八门,经常三更半夜才下课。
卧底人员必须忠诚,具备勇气、保密观念和献身精神。进入“卧底培训班”的人,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受严格挑选。候选者必须通过一项由香港大学设计的心理测验,还要通过一系列“关卡”。目前“任期”最长的卧底做了5年。卧底人员的男女比例为4比1。
廉署派出卧底的程序相当严格,案件涉及重大贪腐行为,难以调查时,才会派出卧底。统计显示,从1995年开始,每年约有20宗案件需要派出卧底进行调查。廉署严格要求卧底“不能诱人犯法”,这也可以说是卧底的职业道德。
香港廉署卧底声誉极佳,不少东南亚国家的反贪机构派出精英到香港受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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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研究《卧底侦查法》草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9月26日,台湾“法务部”检察司司长江惠民表示,“行政院”指示“法务部”推动《卧底侦查法》的立法,原定5月底提出新草案,但因仍有法律疑义,以及如何保障卧底人员人身安全、卧底人员为办案而犯罪是否可豁免刑罚等“技术问题”,所以从长计议,目前正在参考国外相关制度,继续审慎研拟草案。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根据“法务部”《卧底侦查法》草案,卧底可在一定期间内以核定的化名或身份,从事犯罪侦查。卧底办案的内容,则锁定在情节严重的偷渡、走私、毒品、枪械与贪渎等罪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