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20-09-24 来源:鞍山市纪委监委 热度:1105℃

今年以来,鞍山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回头看”为契机,狠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操办之机敛财等不正之风,消除潜在的疫情风险,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刹住违规操办的歪风,近日,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规操办典型案件。

1.海城市西四镇中心校校长张会忠违规操办父母丧事问题。2019年4月和2020年1月,张会忠在操办其父母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给予的礼金8900元。2020年7月,海城市纪委给予张会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台安县职教中心信息科科员甘立涛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7月22日,甘立涛在某饭店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共收取礼金7500元。此次“升学宴”由县职教中心学生科科长杨宏伟为其下达随礼通知,教务科科长张殿波为其收取礼金并填写礼账,副校长于占中明知不允许操办或参加“升学宴”仍参加酒席。2020年8月,台安县纪委给予甘立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杨宏伟、张殿波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占中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岫岩满族自治县石庙子镇西青苔峪村支部委员徐胜利违规操办“上梁宴”问题。2020年5月18日,徐胜利因自家建房上梁,在某饭店操办酒席,共设酒席14桌,收取礼金12800元。2020年7月,岫岩县石庙子镇党委给予徐胜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铁东区法院民三庭庭长张天秀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张天秀分别在操办其女儿结婚和公公去世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000元。2019年12月,铁东区法院党组给予张天秀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鞍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