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06-1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35℃

    “五一”、“端午”两个节假日期间,贵阳市县两级联动,对公车私用、工作纪律、打麻将以及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和检查,共有42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日前,贵阳市纪委对8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乌当区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尹亚明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五一”期间,乌当区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尹亚明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经区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研究决定,给予尹亚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尹亚明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对该局局长王家康对法定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不严,监督失职,在情况掌握不清的情况下向市纪委报送的该车辆使用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的问题,责成区纪委对王家康进行诫勉谈话,对办公室主任代卓君由该局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

2.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投公司)财务部经理黄鸿英、综合部经理刘豪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铁投公司安排黄鸿英、刘豪二人到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送文件,两人在办完公事后利用周末时间到丽江游玩了两天,并在回单位后报销了在丽江的住宿费。经铁投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由铁投公司纪委对黄鸿英、刘豪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两人向铁投公司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3.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干部左联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5月9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暗访发现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干部左联弟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态度粗暴、语气生硬、服务冷漠,且未按着装规定整理仪表风纪,不向办事群众出示工作岗位标牌,造成不良影响。经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左联弟全局通报批评,扣除其一季度绩效奖励,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4.观山湖区朱昌镇青龙村计生专干胡国莹违规办理酒席问题。2014年4月13日,朱昌镇青龙村计生专干胡国莹违规办理搬家酒席30桌。经朱昌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国莹党内警告处分,扣发6个月计生专干补助。

5.开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卫办综合科负责人江维维庸懒散问题。开阳县爱卫办在筹备开阳县“两创建一提升”工作动员大会资料准备期间,作为创卫办综合科负责人的江维维在准备会议材料时抄袭网络文章,导致开阳县“两创建一提升”工作动员大会延期召开,造成不良影响。经中共开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江维维党内警告处分。

6.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谢兴钱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五一”期间,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驾驶员谢兴钱私自动用单位封存车辆办私事。经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由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给予谢兴钱经济处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对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唐田兰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进行问责,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全区通报。

7.花溪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局干部陈波公共场所打麻将问题。2014年5月20日,贵阳市纪委检查组暗访发现花溪区房屋征收局干部陈波违反贵阳市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三不许”规定,下班后在公共场所打麻将。经花溪区住建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于扣发陈波2014年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8.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处副主任科员郑昆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4月8日,贵阳市土地登记处副主任科员郑昆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驾驶公车在贵阳市实验二中门口送孩子读书。经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昆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郑昆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费用并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对贵阳市土地登记处处长文流举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进行问责,责令其向市国土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规定和婚丧喜宴报备制度。市纪委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铁面执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和市纪委五大禁令的典型问题坚决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