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邱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邱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不当交往,甘于被围猎,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邱鹏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