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日前永嘉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典型案例。
1、永嘉县黄田供销合作社主任胡建秀违规将弟弟安排进黄田供销社缴纳社保问题。胡建秀违规将弟弟胡某某安排至黄田供销社,实际胡某某未在黄田供销社工作,也未领取工资,仅由黄田供销社出资全额缴纳社保,缴纳时间从2015年12月至2021年2月,共计56418.64元。2021年4月,胡建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额退还。
2、永嘉县瓯北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董文高违规将妻子安排进瓯北供销社缴纳社保问题。董文高违规将妻子任某某安排至瓯北供销社,实际任某某未在瓯北供销社工作,也未领取工资,仅由瓯北供销社出资全额缴纳社保,缴纳时间从2016年1月至2021年2月,共55862.04余元。2021年4月,董文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全额退还。
3、永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简称农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副经理(主持)王建策动用公司资金为亲友拉存款提供帮助问题。王建策接受其同学周某峰请托,为帮助周某峰在银行工作的亲戚李某浩更好地完成考核任务获取奖励,于2020年2月21日在李某浩所在银行新开农资公司银行账户。之后,王建策让农资公司财务人员于2020年2月底、3月底、4月底分别将农资公司在其他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人民币800万元、760万元、1000万元转入该银行账户,均于次月初转回原银行账户。2021年9月,王建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嘉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