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辽宁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杨文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文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热衷投机钻营,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杨文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文铁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文铁简历
杨文铁,男,汉族,1964年2月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后勤部经管办主任;1997年3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后勤部副主任兼经管办主任;2002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后勤部主任;2006年7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助理;2006年8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2008年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市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2009年11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2014年12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2016年6月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6年12月任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2018年1月任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局长;2020年7月任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2022年7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