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一审分别判处陈某等12人10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查,陈某等12人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站务分公司稽查员。在职期间,陈某等12人收取他人贿赂,对交了钱车主的偷载乘客等违规行为不再进行查处。此后,陈某等人分别和客车车主或业务管理人员约定每月交纳的金额。截至案发,陈某等人共收取26万元,用于共同花销和分发给个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
今天,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一审分别判处陈某等12人10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查,陈某等12人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站务分公司稽查员。在职期间,陈某等12人收取他人贿赂,对交了钱车主的偷载乘客等违规行为不再进行查处。此后,陈某等人分别和客车车主或业务管理人员约定每月交纳的金额。截至案发,陈某等人共收取26万元,用于共同花销和分发给个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