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白沙县委批准,白沙县纪委监委对白沙县牙叉镇原党委书记李照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照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白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照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白沙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白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