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中兴广告有限公司偷税被处罚金9109万元 控股人胡小军被判有期徒刑5年

2013-11-02 来源:人民网 热度:2949℃

 审计署2008年在审计中发现,2005年1月至2008年2月,民营企业北京国电中兴广告有限公司为偷逃税款,将2亿多元广告费收入转移至公司法定账册外存放。2008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09年11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该企业实际控制人胡小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109万元;北京市税务机关追缴该企业所得税9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