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陵水县隆广初级中学原校长汪世军违规截留财政收入发放补贴、购买私人物品、购物送礼等问题。2008年至2013年8月,汪世军任隆广初级中学校长期间,截留财政收入共计58296.2元,用于发放补贴、购买私人物品和人情送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汪世军公款吃喝赊账共计38594.5元。此外,汪世军还因其他违纪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15年2月,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汪世军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教育系统,由该县人社局按办事员职务重新确定其工资级别。
2.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违规设立“小金库”共计人民币28万元。2014年8月,该所以补贴民警汽车修理费为由,将“小金库”内资金发给全所民警和7名“非警”人员。2015年2月,海口市公安局给予该所所长郭国元免职处理,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小金库”保管人吴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该所副所长唐世雄、黄书文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副调研员张玉平违纪问题移送海口市纪委调查处理。
3.琼海市塔洋财政所所长李会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3年春节,琼海市塔洋财政所所长李会柳和副所长兼报账员冯传新口头议定为该所干部职工发放年终福利补贴。李会柳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36000元,用于发放该所干部职工年终补贴和给该所部分干部、塔洋镇部分村干部送礼。2012年底和2013年底,李会柳以该所名义在海口某商场购物,开具发票报销应由其本人负担费用9912.1元。2015年3月,琼海市财政局给予李会柳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冯传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