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检察院成功破获了一起单位出纳挪用公款,给儿子购置结婚用房,超过三个月未还典型挪用公款案。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黄某,女,52岁,高中文化,保定市人,原系该市竞秀区环卫处财务室出纳。2012年10月15日,黄某在保定银行西郊支行开设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存储环卫处公款。2013年4月20日,黄某为了给即将结婚的儿子准备婚房,通过“POS”机从储存公款的该银行账户支取168700元,为儿子在“家远水园湾小区”购置婚房交纳了首付,2013年12月黄某虽然陆续归还了挪用资金,但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个月期限,涉嫌挪用公款罪。
黄某涉嫌挪用公款案件线索由该区纪检委移交该院,为了尽快查清黄某的犯罪事实,该院反贪局抽调大要案指挥中心得力干警组成办案组,迅速对案件线索展开秘密初查,在掌握黄某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经报请该院检察长批准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周六日不休息,深入到银行、售楼处等调取证据、核实证据、固定证据,在技术、法警、计财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办案人员仅用八天时间就将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此案是该院在全市反贪部门开展“百日会战”期间,所立案查办的财务管理人员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区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