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
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日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中共临沧市委原书记李小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李小平简历
李小平,男,汉族,1965年8月生,云南麒麟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入党,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2.09-1986.07 云南大学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6.07-1987.07 云南大学工作;
1987.07-1990.08 先后任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云南大学团委副书记、云南大学学生会秘书长、云南大学研究生会秘书长;
1990.08-1999.03 先后任云南团省委城青部副部长、青农部副部长、云南团省委学校部部长,兼团省委机关党委副书记、省青联常委、省学联秘书长;
1999.03-2001.01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楚雄州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01.01-2003.08 楚雄州武定县委书记、武定县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3.05-2007.12 先后任云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云南省委副秘书长;
2007.12-2010.03 中共文山州委副书记;
2010.03,任中共普洱市委副书记、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02,任中共临沧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5年5月4日,据云南省纪委消息:经云南省委批准,临沧市委书记李小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7月30日下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