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物流分判商夸大运费,将差额当「甜头」行贿物流公司经理以维持良好关系及获取优待,涉多份外判物流订单共值约170万港元。被告今日(7月11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5个月。
廖观明,55岁,丰荣物流有限公司(丰荣)唯一董事兼股东,早前被裁定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暂委裁判官庄保儿判刑时表示,被告所犯罪行性质严重,犯案时间长而且涉案贿款金额大,其行为亦影响物流业界公平竞争及破坏香港廉洁,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
案情透露,丰荣自2018年4月起受达通国际陆运有限公司(达通)委讬为分判商,为达通母公司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嘉里物流)的顾客提供跨境物流服务。
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间,达通外判多份订单予丰荣,订单涉款共约170万港元。相关订单由嘉里物流另一间子公司一名经理负责判授。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串谋丰荣生意夥伴及该名嘉里物流子公司经理夸大付款单上的运费,并把逾12万元人民币差额交予该名经理,藉此与对方维持良好关系,以及从达通获取更多物流订单。
嘉里物流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马嘉娜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吴祉成协助。
廉署为不同行业提供诚信培训及制作防贪资源,并提醒业务经营者切勿以贪污或不法手段营商。业务经营者可浏览廉署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以了解更多防贪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