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春 通讯员俞旦
“恢复原貌后的滩涂真美!”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余姚围区四期相公坛附近海域,对之前办理的非法占用滩涂畜禽养殖一案进行实地回访。眺望着用无人机拍下的恢复原貌后一望无垠的美丽滩涂,为此案奔波了近3个月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不禁感叹道。
余姚地处美丽富庶的长江三角洲南翼,海岸线长达23公里,滩涂资源丰富,是建设滨海工业区的重要土地后备资源。近年来,余姚市检察院始终紧盯海洋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重点资源,用公益诉讼这把利剑守护着这些像黄金一样珍贵的海洋滩涂资源。
2019年4月,根据“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余姚市检察院利用无人机对辖区海域及周边滩涂进行巡查时发现,海塘边大片区域有畜禽养鹅现象。
余姚市检察院调查发现,鲁某在未向海涂围垦管理部门申请租用土地及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2017年5月始,擅自占用围区四期相公坛北块滩涂用于畜禽(鹅)养殖,养殖规模约4000只,占用滩涂面积约50亩,搭建有两个塑料大棚及附属设施。放养过程中,鲁某对养鹅产生的废弃物未做任何处理,直接弃置于滩涂上,严重污染了周边生态环境。
余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调查中发现,这一区域南侧滩涂也存在非法畜禽养殖的情况。
“沿海滩涂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管理权责存在分歧,导致鲁某等违法行为人利用监管漏洞长期非法侵占滩涂资源。”余姚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戚吉琼介绍说,为有效破解这一监管难题,余姚市检察院以圆桌会议的方式协调海涂围垦和海塘管理局、渔政站、中意生态园建设管理局等多部门共同会商,充分发挥各行政机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协同性,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5月17日,余姚市检察院从擅自占用土地资源和非法养殖污染环境等多个角度,分别向水利局(海涂围垦和海塘管理局)和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海涂围垦和海塘管理局依法对鲁某非法占用滩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退还所占用滩涂,恢复原状;根据国有滩涂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对鲁某非法占用滩涂期间收取合理费用;建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对鲁某非法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督促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不仅局限于发出检察建议,余姚市检察院先后走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涂围垦和海塘管理局、中意宁波生态园余姚管委会等多个部门,围绕存量围填海整改、滩涂土地利用规划、行政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梳理发现非法侵占沿海滩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法律法规适用、综合治理意见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市检察院反映非法侵占沿海滩涂存在四大问题亟需引起重视》的调查报道报送余姚市委办公室,推动滩涂领域综合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今年7月,在相关行政机关的依法查处下,鲁某将所有养殖的畜禽全部迁移,钢棚等养殖设施予以拆除,退还非法占用的全部滩涂,采取清扫、填埋、消毒等措施对滩涂进行了处理,参照围区土地租用价格支付了2000元滩涂使用费。围区四期相公坛南块滩涂非法畜禽养殖的违法行为人鲍某,也在办案检察官的谈话后自行拆除了养殖设施,关闭了养殖场。海涂围垦和海塘管理局还利用河道开挖弃土对围垦区域进行土层加高、水坑填平、接坡道路拆除,使非法占地养殖条件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