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木垒检察公益诉讼落地有声

2020-09-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8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阿依努尔·阿不哈再孜

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环节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今年7月,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在排查食品安全领域线索时发现,该县部分超市、菜店所销售食用农产品,未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出现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将无法对食品追根溯源。

发现这一线索后,该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针对存在的问题,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诉前磋商,建议该局对部分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的商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立即安排部署工作人员到涉案超市和菜店进行查处,责令商家纠正违法行为,对购进的食用农产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登记制度,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同时,将全县超市、菜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纳入疫情期间食品监管重点。

近日,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再次来到县城各超市和菜店,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进货查验登记的商家已整改完毕,相关执法人员积极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近两年来县境内接连发生失火事件的问题,近日,木垒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草地防火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协同行政机关、林业主管部门共同发力,为林草地生态环境资源筑起一道“防火墙”。

检察官深入木垒县重点林草区和失火地实地调查发现:随着木垒旅游业的发展,牧民将牧家乐开办在林区;供电部门架设电线穿越林区供电;景区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游客进入林区是否携带火源火种检查不严;森林防火期内,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没有严格检查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情况;群众防火意识淡薄,用火随意。

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建议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木垒分局、应急管理局、属地乡镇加大整治力度,高度重视林草地防火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安排林区防火工作,对距离林缘50米以内的牧家乐一律责令搬迁,搬迁之前禁止营业;强化宣传、巡查督查,确保林草区资源安全;加强管理力度,在各森林管护站严控火源,派专人在重点林草区设卡登记,严禁带火种进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肆意用火、违章用火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木垒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超市、广场、菜市场等地的垃圾投放点排查发现,全县除医疗单位和隔离点、观察点坚持将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垃圾规范处置外,各小区废弃的防护服及普通佩戴过的口罩只是当一般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为此,该院及时与该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沟通联系,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经与行政职能部门协商,要求其在居民小区、广场、超市、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处的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加强废弃口罩投放宣传和监督力度,做好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

磋商后,相关部门均认识到加强废弃口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废弃口罩的分类投放要求,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并在全县增设废弃口罩、防护服专用收集桶145只。目前,废弃口罩处置实现日产日清,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二次污染风险有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