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分检为一只猫死亡提起公益诉讼

2020-12-04 来源:法制网 热度:1232℃

法制网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张海燕 职源 一起野生“大猫”被害让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出庭公诉,高校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席庭审。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当庭对两名被告人做出有期徒刑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赔偿资源价值损失、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全部公益诉讼请求。

“这只野生‘大猫’并非寻常野猫,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薮猫’。”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达良俊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席庭审活动。据他介绍,薮猫的非法交易,势必会造成薮猫原生地种群的衰退,进而引发原生地生物链结构的受损、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同时,未经检验检疫野生动物的非法入境,也带来了生物入侵的风险,给我国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后果,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此案的公诉源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宠物店破获的一起案件。2018年4月,沈某、张某某共同设立一家宠物用品店,同年5月6日,二人经共同商议,通过微信收购1只薮猫,后因饲养不善导致该薮猫意外死亡。二人又于同月买了2只,于2019年1月25日出售其中1只。

2020年2月19日,经侦总队在该店内当场查获1只薮猫,并于次日扣押。同年3月20日,该案移送至上海检察三分院。三分院经审查后认为,二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造成野生动物灭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造成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薮猫是生长于非洲大草原的野生动物,因为有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的存在,恶性循环导致了不法分子非法抓捕、走私、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愈演愈烈,对生态资源和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三分院副检察长谈信友说,本案的两名被告本是热爱小动物的人士,所以才会筹划开设自己的宠物店,但却选择了错误的方式,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代价是惨重的。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判处被告人沈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缓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支持检察机关赔偿资源价值损失、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全部公益诉讼请求。

谈信友说,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饲养宠物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各位爱宠人士在下单前需要多了解些动物知识,对于可疑的、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坚决说“不”,不要因一时无知触犯刑法,又侵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