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石磊 赵海含
“谢谢检察官给我们送来的救助金,真是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娃儿们可以安心上学了,太感谢你们了!”日前,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建国和垫江县妇联副主席贺小梅分别为刑事被害人小梦(化名)送去7万元司法救助金和3千元社会救助金。
“被害人小梦年仅6岁,父亲靠务农为生,家里还有一个4岁的妹妹,两个孩子的年龄都很小,案发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生活和学习上是否存在困难?”在该院检察六部检察官联席会上,承办检察官董世红提出,小梦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带着这些疑问,董世红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带领办案组走访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及相关邻居,发现小梦的家庭情况有些特殊。
“小梦不仅身体上受到伤害,心理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小梦一家5口人,小梦父亲较常人智力低下,母亲智力残疾二级,奶奶视力残疾二级,小梦姐妹都还年幼,全家人基本无劳动能力。”垫江县杠家镇花园村党支部书记胡强介绍,考虑到这个家庭的特殊情况,小梦姐妹及其奶奶已经被纳入低保,但小梦一家5口仅靠3个人的低保维持,生活困难可想而知。面对此种情况,在董世红的帮助下,小梦的父亲向检察官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
“一旦忽视心理所受到的创伤,可能造成被害人永久的心理疾病,然而后期心理治疗费用小梦一家根本无力承担,加之小梦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姐妹俩失学的风险较大,我们要加快司法救助办理进度,力所能及为这个家庭送去温暖。”董世红既关心又担心,他和妇联的同志先后3次到小梦家了解情况。
“儿子儿媳没什么劳动能力,我年纪大了,眼睛看不见也做不了什么,家里没有收入……”听着小梦奶奶的诉说,董世红一边安慰,一边做记录。在调查核实清楚情况后,垫江县检察院认定小梦及她的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小梦一家5口予以司法救助金7万元。
“在这样特殊的家庭构成下,小梦的家人能够对这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进行合理分配吗?”带着这些疑问,垫江县检察院与小梦父亲、当地村委、政府签订了司法救助资金代管协议,将司法救助金存入“双代管账户”,根据需要定期向申请人发放生活、学习和医疗费用。遇到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急需用钱时,被救助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提前支取部分救助金。
为了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该院指定由控告申诉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监督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将小梦家纳入该院支部党建长期帮扶联系点。此外,在该院和当地妇联的共同努力下,为小梦父亲申请了公益性岗位,确保小梦家庭能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据悉,今年以来,垫江县检察院共办理3起司法救助,在不断的工作探索中,形成了“党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综合格局,增进党建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交融互促及良性互动,实现了“输血”到“造血”的结合,确保了救助的长期性和有效性。除此之外,该院还主动加强与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依托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平台,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