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祝增巧,中共党员,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晨 马利民
从1993年到彭州法院起,29年时间里,祝增巧始终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饱含司法为民的真心,坚守公正司法的良心,用过硬的政治素养、贴心的办事方式、一流的司法水准,让法律的温暖紧紧贴在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祝增巧大部分时间都在基层法庭工作,始终坚持“多调少判、定分止争”的工作原则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在“田间法庭”“工地法庭”“病床法庭”“院坝法庭”完成了不计其数的调解。
祝增巧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周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了证明其妻子汪某下落不明的证据,请求法院缺席判决他和妻子汪某解除婚姻关系。为查明周某与汪某婚姻关系的真实状态,祝增巧到周某所在乡镇查访后得知,汪某因交通事故丧失行动能力后被周某遗弃在老家,其对周某起诉离婚毫不知情。为进一步核实情况,祝增巧驱车赶往汪某500公里外的老家——古蔺县古蔺镇金山村。随后的日子里,祝增巧多次上门调解,使夫妻二人的关系得以缓和。最终,该起离婚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虽然来回奔波了近千公里,但我无愧于人民法官的称号,也无愧于我对党的承诺。”祝增巧在结案笔录中写下这段话。
2016年年底,彭州法院被确定为四川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作为家事审判的领头人,祝增巧带领家事审判团队攻坚克难、积极创新,探索形成“全流程、递进式、体系化”家事审判改革“彭州模式”。
正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门心思为群众着想,与祝增巧接触过的当事人和群众才无不对她竖起大拇指称赞,“祝法官心里装着我们老百姓”“祝庭长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