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长期遭家暴报案 检察官提醒收集证据

2015-10-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65℃

“丈夫不止一次的打我、骂我,想过要和他离婚,可是看着一对未成年的儿女,我一次又一次的打消了这个念头,就这样一直忍受着丈夫。这次,我要勇敢站起来,坚决要求离婚,坚决要求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经过多次调解无效,且犯罪嫌疑人多次施暴,性质较为恶劣,上高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

一起轻微刑事案件,有意促刑事和解

最初在受理本案时,检察人员发现是一起夫妻间的轻微刑事案件:2012年1月14日3时,丈夫胡某提出性要求,妻子章某不答应,胡某用抓、扣、掐等方式致章某为轻伤乙级。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人员在第一时间找到被害人,及双方的儿女,望促成本案刑事和解,被害人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番话。

多份伤情鉴定,证家庭暴力常态化

犯罪嫌疑人胡某和章某婚后感情不和,为了一对儿女健康成长,两人勉强维持这段婚姻。这次胡某在提出性要求未满足的情况下,对章某施以家庭暴力致其体内大出血,她感到既气愤又绝望,态度坚决,书面请愿坚决要求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同时,出具了三份历年来胡某对其殴打致伤的伤情鉴定结论书。

检察官温馨提示:勇于对家庭暴力说不

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时,首先要打110,请公安机关处置,如果暴力情况恶劣,就要注意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争取人证(如向熟人展示伤处等),保留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还有就是向街道、社区等组织报告说明,如果暴力仍在发生,就要考虑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更恶劣的后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