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为赎回摩托车,自作聪明关监控,深夜监守自盗,哪知操作不当,录像正常记录其行窃全过程。2013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常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52岁的常某,系湖南醴陵人,从事摩托出租生意,好赌博。2012年12月底,常某放弃摩托车出租生意,因无钱还赌债,便用自家的摩托车抵偿。经他人介绍,常某于2013年1月1日在醴陵市城南大道某宾馆担任保安。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常某趁值班之际,将收银台处的监控录像关闭,遂头戴事先准备的黑帽、口罩,潜入并撬开收银台,盗取现金3460元,装入黑色袋子准备离开。此时,在收银台睡觉的服务员听见响动,大喊捉贼。常某持撬棍朝受害人头部袭击后逃走,将黑色袋子放在宾馆对面水泥砖堆里,口罩则丢掷垃圾桶中。
案发后,宾馆老板立即向醴陵公安报案,常某自以为部署周密,未留下任何破绽,便返回宾馆,继续值班至当天上午8时许。接警后,醴陵公安现场调取收银台处的监控录像,结果发现监控录像并未关闭,而且从录像画面中显示:常某才是那个贼。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常某因刚来工作,不熟悉监控录像设备情况,误以为将其关闭,实则在正常的记录着他的所作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