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无业男子无任何能力却靠自己的吹嘘获得了他人信任并先后诈骗六人现金共计32万余元,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查,被告人康某,男,现年53岁,本身没有固定工作,但由于口才较好,能说会道,也结交了不少的朋友。2014年10月的一天,康某在棋牌室打牌,闲聊中牌友范某向康某询问有无关系可以为其亲属安排工作并愿意为此支付“活动经费”,康某眼见有利可图便自诩认识省里某领导,可以为他人活动安排工作,借此获得了范某的信任,并以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先后于2015年3月至4月间骗取了范某的亲属于某、张某、姚某等人现金18万余元。康某将骗来的钱款全部用于了挥霍和个人消费。2015年6月,康某又以上述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王某的信任,也以能为王某的亲属安排工作为名先后骗取王某的亲属冯某、李某、范某等人现金14万余元,而康某也将骗来的钱款全部挥霍。后,被害人发现康某迟迟不能兑现承诺也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便怀疑上当受骗,遂报警,警方于9月将康某抓获归案。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康某多次行骗,且不能退赔各被害人,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