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器修理店学徒伍某因收废旧报纸认识离异女子林某,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然而被告人伍某却在交往过程中用二截砖头放在黑色皮包中冒充36万元后骗林某凑4万元够40万元后买房给林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伍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4月左右,被告人伍某在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一废旧店帮老板修废旧电器,被害人林某因要将装修纸皮卖给废旧店,因此通过搭讪双方认识,尔后,伍某经常到女方家做家务,对林某悉心照顾,离异多年的林某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也逐渐对伍某产生信任之后两人确立男女朋友关系。
2015年10月初,林某告知被告人伍某自己的一位亲戚要出售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子。伍某遂想通过这件事来骗林某钱。为达到目的,被告人伍某多次主动向林某献殷勤,并许下结婚承诺,并告诉林某自己要买下房子给林某和小孩住。数天后,伍某告知林某自己东拼西凑已经有了36万元,还差4万元就够买房钱,希望林某凑4万元一起买房。然而林某本身无固定工作,哪里能够拿出4万元。但是在伍某的甜言蜜语和信誓旦旦的承诺下,林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打破,林某决定通过向银行贷款贷出4万元凑给伍某买房。取款当天,被告人伍某为充分让林某信任,他拿了个黑皮包将路边的两截砖头放在皮包里并告知自己的钱都放在里面了,伍某将皮包放在林某家的床底,这下林某彻底放心了,于是两人到银行将4万元取出来。拿到4万元钱款的伍某趁机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当天中午林某打电话给伍某时却已关机,人早已不见踪影。林某意识到被骗后向公安报案以致案发。
伍某拿到钱后把4万元钱用去买了四轮电动车,一部OPPO手机和吃喝消费。2015年10月28日,被告人伍某在桂林市秀峰区太平路和乐群路交叉口被公安人员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