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茶陵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据悉,陈某陪护妻子张某在湖南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医院外墙上的广告知道可以代开住院发票等资料,就想通过弄些虚假住院资料向医保部门报销,以此来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于是,陈某按照广告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与制贩假住院资料的票贩子取得了联系。票贩子声称其提供的虚假住院结算发票和相关住院证明资料与医院的一模一样,并向被告人陈某承诺可以报销。陈某明知“代开”的发票系伪造发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仍向制售假发票贩子购买伪造的湖南省肿瘤医院住院发票及相关住院虚假证明等资料,双方约定由被告人陈某按照伪造假发票所开具金额的5%向制售假发票贩子支付好处费;被告人陈某向票贩子提供其妻子之前的真实住院资料,以此为基础伪造发票及相关住院虚假证明等资料。
经查,陈某先后让票贩子做了17份虚假住院发票及相关资料,并持这些资料到茶陵县医保局报销。2012年2月至2014年10月期间,陈某所持16份虚假住院发票金额共计707441.97元到茶陵县医保局报销,实际报得420123元。2014年12月,陈某再次持虚假住院发票金额53551.89元到医保局报销时因被发现而未报销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