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宁县女房地产开发商张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105万元,资金链断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该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张某。
现年54岁的张某系江西武宁人,高中毕业后先务农后做过工人、又通过招考进入农村信用社工作,后下海经商,积累了原始资本。2005年开始在武宁县开发房地产,随着房地产行业进一步飙升,张某也相应扩大开发规模,开始用自己的不动产到银行抵押贷款以及大量进行民间高息借贷。
2011年,张某觉得在武宁县发展空间有限就到湖南等地继续开发房地产。此时的张某逐渐暴露出资金困难的迹象,但为了将房地产项目经营正常进行,摆脱现实困境,张某以2分至5分的存款高息并以贩卖煤炭、投资理财、资金周转等名义,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揽储,先后向刘某、王某等60多名被害人吸收资金达5105万元,所吸收资金除以小部分用于房地产经营外其余均被张某付高息套死,最终导致张某无力归还所借本金和利息。
2016年1月,春节临近之际,张某寝食难安,无法再筹集资金,而债主又接连不断的上门索债。走投无路的张某,索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