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为还赌债租车抵押诈骗获刑四年

2016-04-12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46℃

石家庄市一出租车司机马某染上赌博恶习,为偿还巨额赌债,其通过租赁汽车并抵押给他人借款的方式进行诈骗,日前,经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经查,被告人马某,男,现年40岁,系一名出租车司机。由于马某嗜好赌博,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赌债,马某逼不得已将自己驾驶的出租车抵押给他人进行借款偿还了赌债。为了如期赎回出租车,马某预谋再次通过租车抵押的方式借款还债。2015年8月的一天,马某来到本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了一辆大众途观轿车,因该车没有机动车行驶证无法办理抵押,马某又于次日在该汽车租赁公司更换成了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经鉴定,车辆价值15万余元),当天马某就驾驶该辆帕萨特轿车来到一贷款公司,将轿车抵押给了该贷款公司并借款7万元,马某在拿到7万元的现金后又全部用于了个人赌博使用,其不仅没能赎回自己的出租车,反而又欠下了贷款公司的7万元借款及汽车租赁公司好几个月的租赁费,最终,马某更换了手机号码及住址,选择了逃避,直到汽车租赁公司在到期后根据GPS定位系统找回汽车,贷款公司才发现被抵押的汽车根本不是马某所有并无法联系上马某,于是选择报警,警方于一个月后将马某抓获归案。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的方法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抵押给他人,得款后全部挥霍,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马某所得款项不能退赔,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