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赵雅婷 7月15日晚,广东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火车站派出所接到上级协查通报称,涉嫌合同诈骗案的在逃人员周某将于16日早上从深圳站坐车到广州,请求协助将其抓获。
接报后,深圳火车站派出所提前在火车站的各重要部位部署好警力。7月16日清晨6时许,民警看到一个疑似周某的身影走进售票厅,待其走近确认身份后,将其抓获,并押送至执法办案场所。
经查,今年54岁的周某系广东佛山人。自2016年开始,周某在广州市天河区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公司发展进入瓶颈期,难以继续维持。2017年,周某发现拍卖活动有空子可钻,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他以公司名义与需要拍卖收藏品的事主接洽,利用收取藏品图录费骗取事主服务费,尝到甜头后,周某觉得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
2017年10月17日,周某与事主甄某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拍卖其提供的青花瓷,以此收取了甄某5万元服务费,但周某并没有拍卖,每当甄某问起时,周某以各种借口搪塞。直到2018年11月,甄某发现不对劲,到周某的公司想要退回服务费,发现周某的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于是立即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报案。
天河公安分局民警经调查取证后发现,周某以公司名义,通过收取拍卖收藏品图录费,从73名受害人处骗取了服务费共计239.1万元人民币。
目前,周某已被移交到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