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曾因挪用公款9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且还在服刑期内的原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干部胡元清又再次坐上了被告席。经法院审理认定,胡元清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与原判有期徒刑没有执行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应在监狱里受刑的胡元清怎么会因为伪造事业单位公章再次犯罪的呢?
2013年5月,正在服刑的胡元清因患病经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六个月。同年8月初,胡元清为能够继续保外就医,就开始动了歪念头,在刻章店伪造某医院诊断专用章、病历复印专用章和这家医院三位医生名章,通过翻印本人病历的手段,用这些印章伪造了三份假病历,并利用这些假病历连续两次获准保外就医。
2015年3月,高新区检察院在组织对辖区内保外就医人员身体情况进行抽查体检过程中,发现胡元清的体检报告与其申请继续保外就医的材料存在着明显的不符。检察干警通过走访医疗专家、调查医院诊断记录,认定胡元清具有伪造医疗记录、诊断结果,逃避刑罚的嫌疑,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到辖区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胡元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