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受理了宜春地区“最醉”酒驾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血样中乙醇含量高达251mg/100ml,是醉驾标准80mg/100ml的3倍多。
2015年12月30日晚19时5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宜春城区某饭店吃完饭后,驾驶小轿车沿宜春市经发大道由南向北行驶,途经经发大道高速桥下路段时,与前方夏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使夏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刘某一身酒味,随即带其至宜春某医院进行抽血并移送检验。
检测结果惊呆旁人,刘某血样中检出的乙醇含量高达251mg/100ml,刘某成宜春地区迄今为止发现的“最醉”酒驾者。待刘某清醒后,其向交警交代喝了4两白酒,开车的时候视线模糊,反应过慢,未看清前面的三轮车后视灯,才导致交通事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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