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回家便临时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以未提前一个月为由予以拒绝,如果想马上走就拿不到最后一个月工资,小伙就对公司怀恨在心,于是在当班期间,明知车间机器正在进行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他仍将机器予以损坏,近日,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将犯罪嫌疑人潘某移送长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11月3日,22岁的四川小伙潘某向所在公司提出辞职回家,因未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便被该公司负责人许某拒绝,让他请假回家。当晚20时许,潘某来到公司讨要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该公司的主管吴某让潘某去找公司负责人许某讨要,并要其离开工厂。
当晚22时许,正当班的潘某在公司的一号车间看管梳理机时,收到负责人许某的短信让其离开工厂,要不到工资的潘某看到短信后非常气愤,心生不满想报复,就从旁边的柜子拿出六把扳手和一根铁管扔进梳理机里面,导致梳理机中断运转,梳理机部分零部件受损。
2016年3月2日,潘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某电子有限公司上班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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