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李东亚
冒充一家商业网站的“记者”,对涉事企业单位进行新闻采访并“曝光”,进而讨要宣传费和删帖费,被害人发现假“记者”身份后及时报警。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饭局将这名河南某环保网工作人员抓获后发现,竟是一名被公安机关处理的诈骗老手,再次被抓后,他悔恨不已,决心揭秘其诈骗“套路”,“提醒”群众遇到类似的新闻敲诈行为要及时报警,避免上当受骗。
6月15日17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交管巡防大队民警接到报警,一男子报警称,被人敲诈勒索。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控制。据报案人张某介绍,6月8日,他的朋友、汝州市某公司经理王某向他述说,有一名姓周的男子自称是“河南某环保网”的记者,在该公司附近拍摄了一些视频和照片,然后向当地政府投诉公司存在污染问题,后王某委托其为代表处理“记者”投诉采访事件。经他多次与该网站沟通,对方派出一名“记者”与其对接工作。
6月15日,该网站的一名赵姓“记者”与其约好在二七区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见面谈负面报道删除一事。见面后,赵某在接到6000元现金后,当场联系了领导“李主任”将新闻报道删除,赵某的行为,让他怀疑遇到了假记者,随即选择报警。随后,嵩山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接手调查处理此案。民警调查发现,“记者”赵某是一名只有初中文化农民,常年以打工为生,2018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陕西省榆林靖边县人民法院判刑,2019年刑满释放后经人介绍应聘到河南某环保网站做广告宣传工作。
经民警对其法律政策宣讲,赵某决心痛改前非,起底冒充“记者”敲诈勒索的“套路”。第一步,在网上收罗“负面新闻”。6月3日,他在百度上看到了一篇名为“汝州市某某实业公司严重污染群众举报无人管”的新闻和一篇“汝州市某某石料厂乱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的报道,就于6月7日驾车过去查看公司整改情况,并用手机拍摄了视频和照片,又拨打了当地政府的投诉电话,以河南某环保网工作人员的身份反映情况。第二步,继续炮制“新闻”。“采访”结束,就在该环保网站转载看到的新闻以求关注,遇到企业电话汇报情况时,就索要万元左右的广告宣传费。而所谓的宣传费,就是掩人耳目的“封口费”或“删帖费”。第三步,收现金删除“负面新闻”。为了“安全”起见,他绝对不允许转账付钱,只收取现金,见面后会与当事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待收到现金后就会电话联系“领导”删帖。
6月15日当天,在和报案人张某“交易”成功后,他就向网站负责人汇报:“对方已经来了,很积极诚恳,要把帖子删掉。”谈妥后,就以改天再补开发票为借口尽快离开现场。据赵某供述,他之所以认为“屡试不爽”,是他抓住了很多部门害怕一些所谓的“负面”报道,影响他们的业绩考核,所以一般人不会选择报警来揭穿他的身份。于是,他就凭借两个小小的卡片“工作证”多次进行新闻“监督”。其实,他也知道,他的工作单位“河南某环保网”就是一家“河南省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本没有从事新闻采访和宣传的资格。
目前,赵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