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一乡一庭”成就千村无诉

2020-07-22 来源:法制网 热度:800℃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守成 德亮

全市两级法院“一乡一庭”登记纠纷6088件,调解纠纷3642件,司法确认635件,指导调解纠纷2466件,接受群众咨询843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2613次,培训人民陪审员2210人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2546次,1021个行政村成为“无诉讼村”。

这是2020年以来河北省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强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数据统计。

近年来,张家口市两级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为抓手,织密解纷网格、搭建解纷平台、提升解纷速度。“社会矛盾源头在基层,疏漏和燃点也在基层,要做好诉源治理必须织密发现矛盾、解决纷争网格,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靖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一乡一庭织密解纷网格

哈拉沟村两户村民因相邻宅基地发生纠纷,又吵又打,屡次调解未果。5月24日上午,接到镇人民陪审员刘震荣的求援电话,张家口市尚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侯树录迅速相约镇政府干部赶到哈拉沟村。

在村委会里,侯树录了解了纠纷详情,原来赵某近期在自家院内搭建了一间人字形小西房,排水流到邻居刘某家院里。侯树录到现场查看,并由双方对现状进行了指认。

“老赵,你家盖这小西房向邻居院里排水,这事你做的可不地道。”侯树录先批评了赵某,随后话锋一转,“老刘,虽然老赵有错在先,但你也不能得理不饶人啊!”经过做双方工作,赵某承诺把小西房的后墙加高,改为向自己院内排水,两家握手言和。

人民陪审员遇到难以化解的纠纷,把求援电话打给侯树录,是因为侯树录同时兼任事发地三工地镇法庭庭长。目前,张家口两级法院在全市所有乡镇都建立起“一乡一庭”,员额法官兼任“一乡一庭”庭长,对于员额法官不足的法院由院领导兼任庭长。

按照张家口中院要求,每个法庭配备一到两名人民陪审员负责值班,建立以法官为主,乡镇领导和部门成员、每个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为主要成员的调解组织,制定工作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发现解决网格化、不疏漏。

“‘一乡一庭’庭长要协助陪审员不间断进行法治知识宣传、案例推送,提升群众法治观念,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侯树录介绍。

为有效解决当事人无法到达调解现场而影响调解成功率的难题,张家口法院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在“一乡一庭”全部实现外网联通,使用云视频远程调解系统。“一乡一庭”与村两委干部建立起微信交流群,在法庭和各村醒目位置张贴微信二维码,有矛盾纠纷的群众随时扫码入群,实现了矛盾纠纷一张网办理。

张家口两级法院诉服中心受理的相关案件,诉前分流至相应“一乡一庭”,开展诉前调解;对于“一乡一庭”接收的、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及时转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审理,实现了“一乡一庭”与诉服中心的双向互动。

据了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通过法院诉调对接通道进行司法确认,并跟踪督促法院裁定履行,对不履行义务的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成了“分调裁审执”的大格局,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

多元参与搭建解纷平台

修路需要占用张家口市宣化区李家堡乡某村土地,可78岁的刘某始终不肯出让自家土地。为了既保障刘某合法权益、又保证道路工程顺利开展,宣化区法院李家堡法庭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协商后,组织村委会主任一起对刘某进行劝解。几番劝解后,老人最终同意出让,并按标准领取了补偿款。

张家口多地法院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以案定补等方式,依托“一乡一庭”建立基层调解平台,化解纠纷效果显著。

为推进“一站式”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施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除“一乡一庭”调解平台外,张家口法院还主动联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先后搭建起劳动争议、民营企业纠纷、行政争议、“道交一体化”、律师调解五大领域特色调解平台。

“道交一体化”调解平台由张家口法院、公安、司法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共同搭建,设置在各县区交警大队。依托此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可以实现信息数据在多部门间一次上传共同使用,鉴定前置,统一赔偿标准,使受害者与保险公司间的调解更易达成。该平台运行以来,共调解道路交通纠纷1973件,涉案金额2334.35万元。

张家口市总工会调解平台由市法院和市总工会共同搭建,在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先行调解市中院二审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后,把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托给工会配备的两名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目前该调解平台已累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38件,成功化解179起纠纷。

张家口市工商联联合调解平台和民营企业联合调解e平台是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共同搭建的调解民营企业纠纷工作平台,采用各商会会长以月为单位轮流值守、法院和司法局派出专职调解人员参与的模式,调解涉民营企业纠纷。疫情期间,两平台网上调解8起企业纠纷,降低了民营企业维权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有效助力复工复产。

此外,张家口中院还联合政府部门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将行政争议受理范围提前延伸至行政复议阶段;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律师调解平台,引入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张家口法院还积极指导妇联、消协、医疗调解委员会等行业调解组织,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服务。

为推动各调解平台实质运行,张家口法院坚持对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大力减化司法确认流程,对平台调解达成的协议,即时予以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诉与非诉解纷方式有机衔接。

层层过滤提升解纷速度

2005年,李某兵与李某兰兄妹俩签订买卖协议,将母亲白某的一处宅基地转让给妹妹李某兰。此后该宅基地面临拆迁,因补偿款发生争议,白某认为在买卖协议上其本人未签字、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其未到场,申请撤销行政机关为女儿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这起案件于2018年立案,历经一审、二审、指定继续审理,一审法院以行政登记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为李某兰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李某兰不服提起上诉。

“案子起诉到法院,李某兰与母亲、哥哥多年来从未有过联系,遇到特殊情况也是由别人捎口信进行联系,甚至开庭时也不见面。”张家口中院行政庭法官王瑞良介绍,为了让这起家庭纠纷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他和同事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从亲情、诉讼成本、心理压力等方面做工作,终于促成他们达成一致意见。

5月20日,案件几方当事人签订和解协议,久违的亲人促膝长谈、热泪盈眶,一再感谢法官。

张家口中院始终秉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挺在前面的思路与理念,制定了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一二审诉前调解成功率实行指标量化,建立奖惩机制,要求立案庭及员额法官全程引导当事人调解,快速解决纠纷。

“我们要求村两委班子领导发现矛盾苗头与法庭人民陪审员沟通不隔夜、人民陪审员与矛盾双方见面不隔夜、人民陪审员向法庭庭长汇报采取化解行动不隔夜。”王靖介绍,张家口法院积极探索实施案件“漏斗式”层层过滤分流,立案前向当事人提供非诉解纷建议,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外调解,及时分流到相应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入正式立案程序。

同时,张家口法院实行类案集约化办理,对不同类型案件导入适宜的办理渠道,既促进审判提速增效,又避免“类案不同判”问题,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

疫情期间,张家口法院探索建设全市法院远程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构建调解员遴选、案件选择、引导、调解、确认、调解员评价、案例指导等机制,打造“网上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张家口两级法院共网上立案11990件,网上调解76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