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翟小功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佳敬等36人涉黑案。该案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11项罪名。
据海口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佳敬,今年53岁,系海口市美兰区流水坡村村民。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从外地返乡后无正当职业,与其弟郑某在流水坡一带逞强斗狠,素有恶名,并借此聚拢同村的社会闲散人员。
1993年,因郑某在流水坡拉土方与一名男子发生争执,郑佳敬纠集麦某成、郑某持钢管将该男子打伤,事后赔偿私了。1996年,郑佳敬在村中篮球场无故将同村村民郑某某打伤,致其头部受伤流血,缝了数针。郑某打伤郑某某后气焰嚣张,公开威胁郑某某不准报警。
1997年11月14日,郑佳敬纠集郑某、麦某成、郑某等人在海口市龙华区帝王歌舞厅公然实施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郑佳敬、郑某、麦某成、郑某等人因此潜逃数年,未被处理,在当地恶名昭著。
据指控,郑佳敬以亲朋、同村关系为纽带,笼络、吸收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发展形成拥有17名成员、层级分明、骨干成员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郑佳敬系组织、领导者;郑某、麦某成、郑某林多次指挥或积极参与实施该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长时间在该涉黑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系骨干成员;王某传、陆某思、郑某梁等多次参加该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在重大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系积极参加者;郑某匀、王某名、陆某恒等系一般参加者。
该组织为了维系组织发展和稳定,控制和管理组织成员,逐步形成组织纪律和规约。郑佳敬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其命令,要求成员不吸食毒品,组织成员内部要团结,下级成员要尊重、服从上级成员等规约。
同时,该涉黑组织长期在流水坡一带开设赌场、放高利贷,上级成员占股分红,安排下级成员在赌场中工作,发放工资、红包。为抢夺地盘、排挤竞争对手,郑佳敬指使组织成员轮流管理赌场,纠集成员打击报复竞争对手,随意殴打赌客。长期暴力敛财,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为了增强组织凝聚力,麦某成、郑某林等上级成员长期在龙华区金龙路、复兴城一带酒吧出钱请下级成员吃喝、娱乐。郑佳敬逢年过节给组织成员发红包、买衣服;对受伤的成员提供医疗费;成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由组织头目出面逼迫被害人私了。
涉黑组织长期在美兰区流水坡四队南渡江边非法占用农用地开挖鱼塘,养殖鱼虾,安排成员在鱼塘做工,非法敛财120多万元。在流水坡拆迁过程中,郑佳敬指使组织成员采取阻拦施工、蓄意滋事等方式敲诈勒索土方工程项目承包方,敲诈勒索李某某获利16万元,敲诈勒索梁某获利10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郑佳敬住宿收缴砍刀6把、匕首4把,这是该涉黑组织为实施暴力活动购置的凶器。据了解,该涉黑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其非法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扩大组织势力范围,势力范围由海口市美兰区流水坡村逐步扩大至滨江路、文明东路、青年路、美舍上村、渡头村一带,长期以来肆无忌惮地欺压、残害群众。
据统计,郑佳敬涉黑团伙共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20多起,涉及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窝藏、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多项罪名,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在流水坡村及周边地区造成恶劣影响,被害人不敢报案、控告,当地群众敢怒不敢言,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法院将择期宣判。